《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来源: 编辑: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2-01-25

1月23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分总则、规划与管控、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修复、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六十四条。

水量丰起来

《条例》规定汾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汾河保护有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等规划;汾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划布局汾河流域相关产业,建设防洪工程,并明确规定汾河流域水资源的统一分配与调度制度、地下水开采制度、用水计量和监测制度、水资源配置制度。通过有效利用空中水资源,充分利用引调水资源,严格保护地下水资源,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用水等需要,实施深度节水,确保使汾河水量丰起来。

水质好起来

《条例》规定在汾河上游河岸两侧一定范围内划定重点排污控制区,并规定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负面清单;明确要求省人民政府在汾河源头至太原市尖草坪区三给村干流河岸两侧一定范围内,划定重点排污控制区,并规定在重点排污控制区,限制和禁止建设的产业清单、禁止排放水污染物和执行更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的行业清单,并明确规定水污染物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污水收集和处理制度;分别规定了汾河流域的八项禁止行为和重点保护区的八项禁止行为,确保使汾河水质好起来。

风光美起来

《条例》充分吸收了汾河流域部分地区保护和修复生态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比如以整沟治理等方式,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规定在汾河流域实行禁牧、休牧和轮牧,建设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和水源涵养林带等,确保使汾河风光美起来。

《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将对进一步保护修复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障自然资源高效合理利用,防范和纠正各种影响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推动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