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重点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来源: 编辑:李翻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1-12-02

山西省法学会

“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重点专项课题

申报公告

为团结带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进一步推进法治山西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山西省法学会决定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重点专项课题研究。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类别:重点专项课题

二、课题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研究

1、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研究

2、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研究

3、新时代党内法规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4、山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5、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山西能源革命法治保障研究

6、执法司法领域法治监督体系构建研究

7、企业合规化建设推进研究

8、传统三晋法治文化现代化转型研究

9、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融资上市法治保障研究

10、山西省“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建设研究

三、资助经费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3万元,共计30万元,立项后拨付50%。

四、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须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限参加本批专项课题一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3.课题申请人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鼓励各市县法学会以集体名义申报。

五、研究期限

本重点专项课题须自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申请书应有详细的研究进度计划。逾期未能完成的,课题主持人在五年内不得申请山西省法学会课题。

六、成果形式

课题组应当针对本课题涉及的具有重大性和时效性的具体问题以立法建议或决策建议的形式提交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应以完整的研究报告形式报送山西省法学会。

七、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遵守《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3.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

八、申请办法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山西省法学会重点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至sxsfxh@sina.com,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为:申请人+课题名称。同时,将8份课题申请书纸质版快递至山西省法学会研究部(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邮编030006)

2.申请人仔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按照课题指南和《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申请书。

3.为了方便申请人申报,申请时暂不需要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经评审拟立项的,由拟立项课题的申请人按照我会的要求,提供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审核意见,并寄送至山西省法学会研究部。如与申请书填写情况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对申请人资格的要求,经查证属实,不予立项。

4.课题申报至2021年12月10日截止。

联系人:山西省法学会研究部 安君 王馨雁

联系电话:(0351)5228830 E-mail:sxsfxh@sina.com

附件:

1:山西省法学会重点专项课题申请书.docx

2: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x

山西省法学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