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与研究情况
汪倪杰与复旦有着不解之缘,中学时代就立志报考复旦大学,在母校百年华诞之际有幸成为一名复旦学生,在此度过了充实的本科和硕士时光,后赴德攻博。硕士期间,在王志强教授的指导下,他专攻英国法律史,以普通法中的拟制与法律形式主义的互动关系为题完成硕士论文。博士期间,在Matthias Armgardt与Astrid Stadler教授的指导下,他的研究方向聚焦于民法史,博士论文以附随义务为切口,对罗马法以来的债法义务体系开展深入考察。2019年,汪倪杰进入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在李世刚教授指导下从事民法教学、科研工作,后留校任教至今。概括而言,他的研究工作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将博士期间的研究转化为国内外学界认可的成果。首先,他基于博士论文形成德文专著。其次,在我国编纂《民法典》的背景下,他将博士期间的研究成果与《民法典》的解释论作业紧密结合,先后发表论文,就《民法典》中附随义务的理论体系提出重构方案,并从历史视角就合同法与侵权法之间的边界关系提供新的见解,以期纾解我国判定民事责任的理论与实践困境。
二是将博士期间的研究主题结合国内问题进行拓展。首先,他以突发公卫事件下的合同履行障碍问题为题,成功申请上海哲社项目。其次,围绕民事义务的内在关联,他尝试在侵权法领域扩展博士期间的研究。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频发安全保障义务的泛化适用问题,他尝试对《民法典》框架下的安全保障义务开展体系化研究,并就安全保障义务的基础法理、其与合同义务的联动关系、其与刑法上先行行为理论的区别,以及其在特殊侵权中的功能问题发表论文,逐步形成对债法义务体系的整体把握。最后,他亦关注人格权法中新型人格权益的相关研究,以声音权益为切入点对人格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特别法的关系进行探索。在科研工作之外,他先后承担《侵权责任法》《民法学》《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并担任辅导员、书院导师等育人工作。在此过程中,他体会到教学相长的深刻含义,与复旦学生相互鞭策、共同成长。在学术道路上,他仅是一个起步者。偶有点滴成绩,均是求学路上各位师长鼓励、鞭策与提携所得。故他心存感激,唯有勤勉以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