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课题结项成果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日。
二、申请结项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2024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结项申请书纸质版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2024年度山西省法学会课题研究成果申请鉴定报告(活页)纸质版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装订在结项申请书后。
(三)完整课题成果。课题成果提交纸质版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课题最终成果应为完整的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
(四)课题成果匿名版(电子版)。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身份、课题立项编号及所在单位等信息。
(五)成果专报。成果专报提交纸质版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篇幅在3500字左右。成果专报应选取研究成果中最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部分,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法治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从法学理论或法治实践的角度提出对策建议;要突出问题意识,体现思想性战略性,文风朴实,语言精炼。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省法学会将择优以《专报》形式报送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推动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我省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六)结项申请书、成果申请鉴定报告(活页)、成果专报、最终研究成果(包括匿名版)的电子版为doc、docx、wps格式,文件名为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七)全部纸质材料,请按照A4纸大小装订成册。
(八)符合《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可免于鉴定的,另附上相关印证材料。
三、需要延期提交成果的课题,于10月1日前提交延期申请。未按期提交研究成果并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视为不合格。
因课题主持人申请延期而导致成果鉴定时间推迟、不能在下一年省法学会课题申报公告发布前取得结项证书的,不能参加下一年的山西省法学会课题申报。
四、省法学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向课题主持人寄发结项证书。评审结果将于年底前在山西省法学会官方网站公布。
五、结项材料请寄至: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 山西省法学会研究部(邮编:030001)。电子版发送至省法学会邮箱:sxsfxh@sina.com。
联 系 人:安 君 王馨雁
联系电话:0351-5228830
附件:
2、2024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申请鉴定报告(活页).docx
山西省法学会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