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治研究会2025年年会暨“迎接‘十五五’规划,推动建设工程领域法治与时俱进”论坛在并举办

来源: 编辑: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5-12-31

2025年12月27日,山西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治研究会2025年年会暨“迎接‘十五五’规划,推动建设工程领域法治与时俱进”论坛在山西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举办。本次年会暨论坛由山西省法学会指导,山西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治研究会主办,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并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陕西省法学会工程建设法治研究会、湖南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投资与建设法治研究会等单位专家、学者的鼎力支持。

年会暨论坛开幕式由研究会秘书长陈建军主持。轮值副会长王亚飞代表研究会作《2025年度重点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研究会在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课题及省哲社课题立项,参编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自主知识体系著作、参加ICC巴黎仲裁周会议、翻译国际工程FIDIC合同条件著作、参与《建筑法》修改和司法解释调研等突出成绩,并对深耕建工领域法治的研究进行展望。山西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秦伟审议工作报告后传达了中国法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对法治研究的新要求,并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法治自信,聚焦实践需求、强化问题导向,做好研究和服务,不断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山西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建有作为学科召集人,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樊云慧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袁华之作为承办方致辞。

主旨发言环节由研究会会长刘鹏主持。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院长朱宝丽以《“一带一路”涉外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探究》为题,提出应明确“工程+法律+国际”融合培养定位,实践平台建设及海外基地合作模式,强调需要结合项目需求进行人才培养。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淼以《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结算新规与实践应对》为题,从实务视角解读了结算机制创新突出过程结算(动态清零)理念、设置了发包人28天默示认可条款等条款的实务操作要点。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破产法中心主任卫霞副教授围绕《房企项目续建的破产法路径——兼论〈企业破产法〉修订亮点》,详解了房企续建的四种路径,重点突出共益债投资续建模式的超级优先权优势以及实务操作。湖南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会长王新生教授、陕西省工程建设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刘娟对以上选题进行与谈。

圆桌论坛由研究会2025年度轮值副会长王亚飞主持。建设工程法治研究会名誉会长贾慕晟为题,指出建工行业政府投资项目施工企业债权风险化解中存在的痛点,指出其背后的机理和解决对策。“一带一路”建投研究院院长朱树英,回顾了建工企业出海因FIDIC合同条件下因中方主导标准文本缺失带来的发展困境,指出受香港特区政府委托制定“一带一路”投资建设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已经成为每一位建工法学人的艰巨使命。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李明研究员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到的六大体系进行了解读,通过规范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就立法体系、债法体系、效力体系、合同法体系、优先权体系、公法体系进行了深入研讨。上海市法学会投资与建设法治研究会秘书长、法学博士陈洁蕾以权利性质和适用困境为切口,分享了明确了工抵房作为优先权行使方式的实体条件,指出应允许在同一诉讼中确认优先权、排除执行并请求办理登记举措。中国仲裁法学会建工专委会办公室主任沈忱,介绍了中国仲裁法学会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在涉外建设工程调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维权困境,并分享了专委会一年多以来在政治风险、合同管理、惩罚性风险、税收风险中取得的研究进展和前瞻。湖南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戴勇坚深入分析了审计/财政评审结论在工程款结算中的适用问题及对策。 

青年学者及律师论坛由研究会执行秘书长赵玉宝主持,由中国政法大学在读法律博士王艺蓉、田奇奇,山西远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刘晓思,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段婷婷,山西筑一律师事务所肖玲玲,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郭晓辉,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赵飞,北京市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王铁军,上海市建纬(太原)律师事务所段鑫域,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岳凌云分别发言。

闭幕式由研究会会长刘鹏主持。刘鹏会长回顾了本次会议主要涉及的涉外工程人才培养、建筑法修改和司法解释二制度研究、建设工程合同结算新规、房企破产续建路径、工抵房规则适用、海外工程风险防控等议题在,指出研究会将持续按照省法学会要求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深入理论研究和规范自身建设。并结合“十五五”规划要求对2026年工作作出展望,与会专家就持续聚焦建设工程领域法治前沿问题,深化跨区域、跨领域协作,强化理论与实务融合达成共识。